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 200 院。 该行为

题库总管2019-12-17  21

问题 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 200 院。 该行为属于:

选项 A.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C.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D. 犯罪行为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如果民事行为的所附条件是违 反法律或者不可发生的,该民事行为无效。而萧某让李某去偷小狗的行为恰恰违 反了法律,所以该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故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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