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股东提起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股东提起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恬恬
2020-05-20
35
问题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股东提起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股东认为股东会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无效诉讼 B.股东认为公司监事违反章程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对股东会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公司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公司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
答案
CE
解析
(1)选项A: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选项BDE:“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侵犯公司利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XW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闭口运动的力说法正确的是 A、牵引下颌向前上方运动 B、颞肌、咬肌
关于中期票据的发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采用注册发行 B、额度一经
关于哌仑西平说法错误的是 A、为吡啶并苯二氮(艹卓)类化合物 B、为选择性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吗啡氧化生成阿扑吗啡 B、伪吗啡对呕吐中枢有很强的兴
关于债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 B、
关于技术分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技术分析是相对于基本面分析而言的?
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盈余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指的是股东的( )。 A、收益权
依据( )分类,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A、股东权利? B、股东身份?
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是根据( )而来的。 A、现值理论 B、预期理论
关于普通股和优先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优先股股东有投票权 B、普
随机试题
(55-56题共用备选答案) A.乙酰胆碱 B.肾上腺素 C.去甲肾上腺素
绩效管理诊断的内容包括()。 A.对管理制度的诊断 B.对绩效管理体系的诊
男,58岁。吸烟史40年,近来右胸痛,咳血丝痰,X线胸片显示右肺门增大,最适当的
以下属于"医患关系的技术性方面"的是A.医患交往中的心理方面的关系B.医患交往中的人文关怀C.医患交往中的治疗方面的关系D.医患交往中的伦理方面的关系E
宪政的基本精神是()。A.建立有限政府B.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C.宪法是宪政的前提D.宪法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单元控制室电气元件的控制、信号、测量和自动装置型式应与单元控制室()相协调。A.暖通设备;B.照明设备;C.热工仪表和控制;D.装修材料。
贝丁酸类A.考来烯胺B.吉非贝齐C.阿昔莫司D.依折麦布E.辛伐他汀常用调节血脂药的种类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斯彭斯提出的成就特征的胜任特征的有()。A:主动性B:灵活性C:成就欲D:公关能力E:关注秩序和质量
从宏观角度看,对项目的背景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平衡发展的需要和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地区、部门发展规划。()
下列有关企业合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B.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投出资产公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