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有(  )。[2013年6月真题] A. 对金额高于300

题库总管2020-05-20  10

问题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有(  )。[2013年6月真题] A. 对金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B.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时,1/2以上独董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讨论 C.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D. 董事会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选项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①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②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④提议召开董事会。⑤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⑥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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