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
书海库
2020-05-20
39
问题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李大妈经常受到儿媳丁的辱骂,李大妈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开庭时戊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取证,遂径行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重新计算。问题:1.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哪些材料?
选项
答案
解析
1.虽然说简易程序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随意简化程序。本案存在以下问题:①本案中应当到庭的被告乙、丙没有被传唤到庭。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由陪审员戊一人独任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③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而在本案中,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是错误的。④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的规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而在本案中,重新计算审限是错误的。需注意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无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法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63条相关内容。2.根据《民诉解释》第263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以下材料:(一)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笔录;(二)答辩状或者口头答辩笔录;(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四)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口头委托笔录;(五)证据;(六)询问当事人笔录;(七)审理(包括调解)笔录;(八)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九)送达和宣判笔录;(十)执一行情况;(十一)诉讼费收据;(十二)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审理的,有关程序适用的书面告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isd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臂丛神经的三个后股在腋动脉后方合成后束,延续为 A.腋神经及桡神经 B.肌皮
含有三个胚层组织成分的肿瘤是 A.间叶瘤 B.混合瘤 C.畸胎瘤 D.错
男性,64岁,吸烟史40年,近半年有咳痰、痰中带血丝,近三个月出现声音嘶哑,查体
营养学上,从食物蛋白质的含量、()和被人体利用程度三个方面来全面地评价食品蛋白质
流行病学科学研究工作由浅入深依次推进的三个工作范畴是 A.找出原因、揭示现象、
流行病学的病因研究过程分为三个部分是 A.提出病因假设,描述病因假设,综合评价
通过健康素养学习,张大妈去超市买食品时自觉自愿地为患有糖尿病的老伴搭配食谱,这属
三个样本率比较,可以认为 A.各总体率不等或不全相等 B.各总体率均不相等
三个样本率分别为82.9%,84.0%,53.9%,评价其高低的方法是 A.直
年逾七旬的甲因向两个儿子乙、丙索要赡养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生活
随机试题
矿业工程项目检验验收过程分为()。 A.批检验 B.分项工程检验 C.分部
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为债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债券托管面值在1亿元以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白亮污染:是一类光污染,指过度光亮给人的视觉造成的不良影响。如光洁的金属表面、城
地理位置信息为移动互联网提供了基于位置的服务,室内定位系统将进一步提供丰富、细致精确的室内位置信息服务,例如博物馆展览、商场内即时店铺推荐等。下列选项中,...
基金管理人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不正确的是()。A.重要性原则B.适时性原则C.审慎性原则D.合法合规性原则
共用题干 2014年1月,G省A市一级资质B房地产开发公司,在A市规划区内取得两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块是商品住宅小区建设;一块是位于A市市中心的一幢45...
以下说法错误的有()。A.不得获取利益是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原则B.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获取利益的应当退还C.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获
工期索赔的计算分为()类。A:2B:3C:4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