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了,通过协商,

Freeti2019-12-17  14

问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了,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住院1个月,并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巳过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选项

答案A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曰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C项说法正确,而A、D两项说法错误。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B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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