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

shuhaiku2020-05-20  27

问题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经查,合伙协议中未对该种转让行为作出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则丙()。A、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其他合伙人B、只需要在转让前通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C、转让前须经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D、转让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

答案D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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