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00元,将自己价值5000元的玉石质押给乙。丙是一个雕刻家,将该玉石雕刻成玉如意,价值10万元。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admin2020-12-24  12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00元,将自己价值5000元的玉石质押给乙。丙是一个雕刻家,将该玉石雕刻成玉如意,价值10万元。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取得玉如意的所有权,但应当支付丙加工费
B.乙可以就玉如意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应当支付甲补偿金,乙就该补偿金优先受偿
D.甲与丙成为玉如意的共有人,乙的质权及于整个玉如意

选项

答案C

解析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物。有关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通说是,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物以补偿。但是,当加工增大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应当支付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本题中,丙将价值5000元的玉石雕刻成玉如意,价值10万元。丙加工增大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加工物玉如意归加工人丙所有,但丙应当支付原物的所有人甲以补偿。因此,A项错误、B项错误、D项错误。 《担保法解释》第62条规定,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第96条规定,本解释第57条、第62条、第64条、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80 条之规定,适用于动产质押。本题中,质押物玉石因加工使质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丙所有,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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