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律制定的特征。

shuhaiku2019-12-17  17

问题 试论法律制定的特征。

选项

答案

解析(1)法律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2)法律制定的特征是:①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有活动,现代国家职能中的立法职能主要是通过法律制定活动而实现的,法律制定是司法和行政这两项国家职能实现的前提和依据。作为国家机关的一项专有活动,法律制定只能由有权制定法律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此项职权。②法律制定既包括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但由于现代国家管理的复杂性,立法机关的法律制定活动必须居于主导地位,授权立法只能处于次要地位。③法律制定既包括法的创制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以及认可活动。法律制定是一个系统化的综合活动,不仅包括对新的法律规范的创立,也包括对已有的法律规范进行补充、修改甚至废止的活动,还包括对那些属于其他类型的社会规范进行法律认可、赋予其法律效力的活动。④法律的制定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律制定不是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反映和集中的过程,多数国家都为立法者设计了职权范围和程序,立法者必须依程序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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