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企业委托乙为其购买标号为32. 5MPa的水泥,乙没有买到该标号的水泥,但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购买了标号为42.5MPa的水泥。关于这一行为后果的说法,...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甲施工企业委托乙为其购买标号为32. 5MPa的水泥,乙没有买到该标号的水泥,但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购买了标号为42.5MPa的水泥。关于这一行为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应当买下水泥
B.甲有权拒绝收下水泥,并索回预付给乙的水泥款项
C.甲与乙共同拥有水泥的所有权
D.甲与乙共同分摊购买水泥的费用

答案B

解析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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