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公司,2018年发生以下应税行为: (1) 5月份与乙公司签订两份合同,其中货物运输合同注明运费30万元,保管费5万元,装卸费2万元;房屋租赁合同...

admin2020-12-24  16

问题 某市甲公司,2018年发生以下应税行为:
(1) 5月份与乙公司签订两份合同,其中货物运输合同注明运费30万元,保管费5万元,装卸费2万元;房屋租赁合同注明原值1000万元的房产出租给乙公司开办快捷酒店,合同约定5月31交付使用,租期1年,年租金120万元。
(2) 6月底自建的办公楼交付使用,其人账价值为1500万元(不包括中央空调80万元)。
(3) 7月份与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人80万元,其中技术咨询费20万元。
(4) 8月份股东会决定增资1000万元,增资款当月到账。
(说明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当地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 扣除20%的余值计算房产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甲公司技术转让合同及增资应缴纳印花税()元。

选项 A.2680
B.5180
C.2740
D.5240

答案C

解析技术转让合同印花税=80 x10000 x0.03%=240 (元) 增资缴纳印花税=1000 x 10000 x 0.05% x 50%=2500 (元) 两者合计2500+240=2740(元)。 注意: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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