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对招标过程的时间及内容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发布招标公...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某工程建设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对招标过程的时间及内容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发布招标公告,并规定12月12~17日发售招标文件;
(2)2012年12月18日下午16:00为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3)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组织现场考察;
(4)2012年12月19日下午16:00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修改了几个关键技术参数;
(5)2012年12月30日下午15: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6)2012年12月31日下午16:0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013年1月1日上午9:00~11:00投标预备会议,说明投标注意事项;
(8)2013年1月1日上午11:00,招标人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共同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
(9)2013年1月1日上午8:00~12:00,从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家,与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代表组建5人构成的评标委员会;
(10)2013年1月1日下午13:30开标;
(11)2013年1月1日下午13:30~2日下午17:30,评标委员会评标;
(12)2013年1月8~10日,定标;
(13)2013年1月11日19:00,发出中标通知书;
(14)2013年1月12~13日,签订施工合同并签订一份调减中标价格的补充协议;
(15)2013年1月19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
问题:
指出该招标过程中安排的时问、程序及内容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解题要点]招标投标工作的识别、简答题型是案例分析考试的典型题型。其内容包括:程序识别、相关规定识别、事件正误识别、投标策略识别、相关文件识别。尤其是工作程序中的相关时间规定的识别,既是重点又是难点。该例中以系列形式表述要求读者分析相关时间、程序的正误,读者应首先熟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细心阅读表述中的关键语句,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选项

答案

解析1.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的时间、程序及内容存在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规定12月12~17日发售招标文件。 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本案例中,2012年12月11日为星期二,12月15、16日是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不包括在发售时间内,发售时间只有4日,不满足不少于5日的规定。 (2)不妥之处:规定12月18日16:00为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理由: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目的在于对编写投标文件有重要影响的问题,如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设计图纸、施工环境等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不明确之处,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该步骤应安排在现场踏勘之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之前进行,以便招标人统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本案例中,现场踏勘的时问是2012年12月19日,而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16:00,不符合招标组织基本程序。 (3)不妥之处:规定12月30日15: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案例中,投标有效期应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16:00起算,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12月30日15:00,明显与投标有效期不一致。 (4)不妥之处: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间隔不足15天。 2.本案例中,该工程建设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工程施工招标,因此其施工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编制、发布招标公告。 (2)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3)发售招标文件,注意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应排除法定节假日后不少于5日。 (4)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的问题进行澄清与修改。 (6)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 (7)设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没定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注意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发售招标文件时间间隔应该超过20天;与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通知的时间间隔应该超过15天。 (8)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 (9)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注意评标工作包括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是评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1)公示评标结果。 (12)定标。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合同签订,注意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15)提交履约保证金。 (16)返还投标保证金,注意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返还投标保证金。 (17)编写招标情况报告,注意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其内容包括:①招标范围;②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③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⑤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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