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焊接、切割16.5.1 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11

问题 16.5 焊接、切割16.5.1 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16.5.2 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16.5.3 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存放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及存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电、气焊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的有关规定,按有关规定填用动火工作票,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16.5.4 在风力超过5级及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时,应采取防风、防雨雪的措施。16.5.5 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16.5.6 气瓶的存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6.5.7 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16.5.8 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并可靠固定。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厢内。16.5.9 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16.5.10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2MPa(兆帕) ,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16.5.11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m以外。

选项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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