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恬恬
2019-12-17
44
问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答案
B
解析
(原公布答案B,正确答案应为AB)【考点】对外国法院裁判的承认与执行;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将国内保全与涉外保全统一规定为上述第100条,因此,涉外保全,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A项不正确。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应当提供担保,B选项错误。至于C、D两个选项的判断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为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可见,CD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P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资格审查的程序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招标文件的售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及承包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资格预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标段划分的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招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比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是
下列关于招标与拍卖的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素有\"淮右首郡,吴楚要冲\"、\"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的兵家必争之地是( )。
基金管理人申请基金管理人登记的,通常应提交以下材料或信息是() Ⅰ.工商登记
下列情况能使肝脏生成酮体过多的是()
符合肌肉组织再生的是 A.骨骼肌肌原纤维部分受损不能完全再生 B.骨骼肌肌纤
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属于()。A.流动资产投资B.建筑工程费用C.建设投资D.固定投资
下列属于防御机制的有() A.压抑B.否认C.投射D.升华 E.文饰
患者小腹部包块,触痛,月经量多或少,经行腹痛较剧,经色紫黯有块,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舌黯,脉沉细。治疗应首选的方剂是A:桂枝茯苓丸B:补肾祛瘀方C:香棱丸
关于分析天平叙述不正确的是A:分析天平的灵敏度是指在天平盘上增加1mg质量所引起天平读数变化的量B:实际工作中常用灵敏度的倒数----分度值(感量)来表示天平
共用题干 某市甲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售楼广告,广告中宣称:“本公司首次独家举办销售让利活动,为你提供防盗门、地下车库、屋顶花园…...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48岁,公司职员。 案例介绍:求助者的儿子在市重点中学读书,学习成绩一直非常优秀。高考前,儿子自己放弃了某名牌大学提前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