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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王某是同村村民,二人约好一同外出打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家。途中在某火车站转车时,二人身上所带钱已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
张某与王某是同村村民,二人约好一同外出打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家。途中在某火车站转车时,二人身上所带钱已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
admin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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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某与王某是同村村民,二人约好一同外出打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家。途中在某火车站转车时,二人身上所带钱已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即往店内挤,店内有数人在打麻将,见有陌生人来,即喝问“干什么的”?张、王只好连声说“对不起”,后被送到派出所。对本案的评价,错误的是
选项
A.张、王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
B.张、王的行为只构成非法进入住宅罪,不构成抢劫罪
C.张、王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非法进入住宅,应当数罪并罚
D.张、王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预备
答案
ABC
解析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张明楷认为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特殊形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是否着手、是否得逞,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之间的重要区别。而本案中张某、王某购买了匕首,敲门进入杂货店都是属于准备工具、进入犯罪场所行为,尚没有实施抢劫实行行为,并没有使有关刑法保护的权益受到明显紧急的危害,故只能构成抢劫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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