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市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高档化妆品给商场,开...

admin2020-12-24  18

问题 (2012年)某市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高档化妆品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500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2240万元。
  (2)将自产高档化妆品销售给本单位职工,该批高档化妆品不含税市场价50万元,成本20万元。
  (3)当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345.35万元。
  (4)当年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新技术开发费用10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
  (5)当年发生销售费用7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230万元;全年发生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的逾期罚息20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18万元。
  (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60万元。
  (7)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属合理限额范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
  (8)营业外支出共计12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10万元、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20万元、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向贫困山区捐款7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13%,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定,并准许抵扣;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B.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2万元
C.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D.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CD

解析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了20万元,不需要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万元),实际发生了14万元,不需要调整。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00×2%=4(万元),实际发生了6万元,需要调增所得额2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500+50)×5‰=32.7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税前允许扣除32.75万元,调增所得额47.25万元(80-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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