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7年4月1日,甲公司向其8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认股权证,等待期为3年,每份认股权证可在...

admin2020-12-24  11

问题 甲公司2017年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7年4月1日,甲公司向其8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认股权证,等待期为3年,每份认股权证可在2020年4月1日以每股4元的价格购入甲公司一股普通股股票。该认股权证无其他可行权条件。授予日,甲公司股票的每股市价为7元,每份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为3元。2017年甲公司无高管人员离职,预计未来期间不会有高管人员离职。
甲公司股票2017年的平均市价为每股6元,自2×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平均市价为每股8元。2017年12月31日,每份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为5元。
(2)2017年9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万份,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6%,利息从发行次年开始于每年的8月31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持有债券1年以后按照每份债券兑换6股甲公司普通股股票的比例转股。债券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8%。
(3)2017年10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20万元自二级市场上购入乙公司普通股200万股,购买价款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1元,甲公司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甲公司取得股权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打算近期出售该项投资。有关现金股利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5元。
(4)甲公司2016年全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均为1000万股,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甲公司2016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201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2017年11月2013,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每10股发放2股股票股利,2017年11月30日,股票股利实际发放,甲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后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均为1200万股。
其他资料:(P/A,6%,5)=4.2124;(P/A,8%,5)=3.9927;(P/F,6%,5)=0.7473;(P/F,8%,5)=0.6806。
不考虑所得税费用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1)根据资料(1),判断股份支付的类型,计算甲公司2×15年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2)根据资料(2),说明甲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编制甲公司2×15年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会计分录,计算2×15年12月3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负债的账面价值。
(3)根据资料(3),说明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应划分的资产类型并说明理由,计算甲公司取得乙公司投资的初始人账金额并编制甲公司2×15年与该项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1)至资料(4),确定甲公司2×15年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并说明理由;计算甲公司2×15年度财务报表中应列报的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选项

答案

解析(1)已授予高管人员的认股权证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甲公司当期应确认的费用=8×20×3×1/3×9/12=12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12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 (2)甲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初始确认时应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并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及计息日按负债成分的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确认利息费用。 负债成分=10000×0.6806+(10000×6%)×3.9927=9201.62(万元) 权益成分=10000-9201.62=798.38(万元) 应确认的利息费用=9201.62×8%×4/12=245.38(万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798.38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 其他权益工具 798.38 借:财务费用 245.38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45.38 应付利息 (10000×6%×4/12)200 2017年12月31日该债券中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9201.62+45.38=9247(万元) (3)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理由:甲公司取得股权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打算近期出售该项投资。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620-200×0.1=600(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2017年10月1日: 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成本 600 应收股利 20 投资收益 10 贷:银行存款 630 2017年10月20日: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收股利 20 2017年12月31日: 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200-600)4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 (4)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4000÷1200=3.33(元) 确定甲公司2017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包括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假设认股权证于发行日即转为普通股所计算的股票数量增加额: [8×20-(8×20×4)÷8]×9/12×1.2=72(万股) 增量股每股收益为0,具有稀释性。 假设可转换债券于发行日即转为普通股所计算的净利润增加额和股票数量增加额: 净利润增加额=245.38万元 股票数量增加额=100×6×4/12×1.2=240(万股) 增量股每股收益=245.38/240=1.02<3.33,具有稀释性。 考虑认股权证时,甲公司2017年的稀释每股收益=4000/(1200+72)=3.14(元), 小于基本每股收益; 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甲公司2017年度稀释每股收益=(4000+245.38)÷(1200+72+240)=2.81(元) 因此,应该同时考虑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6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3000÷(1000×1.2)=2.5(元) 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为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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