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
tikufree
2019-12-17
7
问题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选项
答案
AC
解析
A项:整体上来说,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在实际的法律活动中,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这三个步骤“绝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它们之间界限模糊并且可以相互转换”。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这是因为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因此,“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故A项正确。B项: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法院的判决已经对徐某的行为进行了评价。故B项错误。CD项: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所谓大前提是因为该命题代表整体,所谓小前提则代表整体中的人或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论。其经典的方法是三段论。本题中“故意伤害罪被判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大前提,“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小前提,“徐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是结论。故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o8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徐某,女,外贸公司职员。工作期间,公司老板丁某经常对徐某实施性骚扰。根据 《妇
某教师对学校管理提出改进意见,被校长打击报复,校长所侵犯的教师权利是(
魏某因曾被赵某当众羞辱,一直对赵某怀恨在心,时时想着报复赵某,一天,魏某在外喝酒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
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
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
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
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
随机试题
以下药物化学对化学药物研究的内容不包括哪个 A.化学结构 B.制备方法 C
冠心病病人术前治疗的主要目的是 A.纠正各种心律失常 B.减少心肌氧耗,改善
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要求()。 Ⅰ.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够有效控制
到2020年,城乡居民出游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1%左右。
男婴,6个月。腹泻2天,稀水样便5~6次/天,量中等,偶吐奶,尿略减少。前囟
颌骨骨折复位固定的要求,最重要的是A.固定期间便于口腔清洁护理B.恢复面部外形C.一定要对骨折线对位完全准确D.固定期间便于病员进食E.恢复正常的咬关系
羟甲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A.单硝酸异山梨酯B.可乐定C.阿托伐他汀D.非洛地平E.雷米普利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44号文),工程排污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 )。A.措施项目费B.企业管理费C.分部分项工程费D.规费
积极应对房地产商品的()所导致的市场低效率,是房地产经纪存在和发展的理由。A.普遍性B.强制性C.区域性D.特殊性
决定贷款能否偿还的最主要因素是()。[2012年10月真题]A.贷款人的信用等级B.贷款人的现金流情况正常C.贷款人的还款能力D.担保人资金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