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 2015 年 3 月 1 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销售收入 12000 万元。2008 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

admin2020-12-24  14

问题 某工业企业 2015 年 3 月 1 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销售收入 12000 万元。2008 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3000 万元,发生建造成本 4000 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 800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 0.5‰,成新度折扣率 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请解释重置成本价的含义。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印花税。
(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6)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重置成本价的含义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造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 (2)该办公楼的评估价格=8000×60%=4800(万元) (3)2016 年 5 月 1 日全面营改增之后,转让办公楼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要缴纳增值税,且其不得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对应的城建税及附加仍可税前扣除。按照当前政策,假设该企业转让办公楼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 日以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且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则应缴纳的增值税=12000÷(1+5%)×5%=571.43(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合计=571.43×(5%+3%+2%)=57.14(万元) (4)允许扣除的印花税=12000×0.5‰=6(万元) (5)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4800+3000+57.14+6=7863.14(万元) (6)增值额=12000-571.43-7863.14=3565.43(万元) 增值率=3565.43/7863.14×100%=45.34%,适用税率 30%,速算扣除系数为 0。 应纳土地增值税=3565.43×30%=1069.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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