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
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
admin
2020-12-24
49
问题
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
A
解析
【考点】物权的转让;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详解】根据《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对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对于交付的理解是,首先交付必须基于权利人的意思,如果权利人没有使受让人取得某动产物权的意思,而受让人自行占有该动产的,不构成现实交付。选项B中,乙虽付款,但是甲并未交付名画于他。因此乙并未获得名画所有权。选项C中,虽然甲和丙对名画的买卖已经达成一致,但是由于没有交付从而导致丙无法取得该画的所有权。选项D中,虽然丁实际占有了该画,但是并非基于甲的交付,丁也无法获得该画的所有权。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n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的基本方法有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价格法。A.资产清查B.资产评估C.资产转让D.资产核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新型投资体制的特征是(),宏观调控有效。A.政府引导投资B.企业自主决策C.银行独立审贷D.融资方式多样E.中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A.项目核准制B.项目审批制C.项目评估制D.项目备案制E.项目责任制
投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服务于(),这一特征在我国处于加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阶段中尤其明显。A.产业政策B.经济政策C.国际贸易政策D.价格管理政策
有关供给变动对均衡价格影响的叙述,正确的是()。A.当供给增加时,会引起均衡价格下降B.当供给增加时,均衡产量增加C.当供给减少时,均衡产量减少D.当供
影响需求的基本因素包括()。A.生产者偏好B.消费者的个人收入C.替代品的价格D.产品(或服务)价格E.互补品的价格
引起汇率变动的关键因素有()。A.GDP增长率B.利率的相对变动C.潜在总产出水平D.国内外价格水平的相对变动E.外国直接投资
个人收入(PI)指一国以当年价格(或不变价格)计算的个人1年内所得到的收入总和,最主要的扣减项有()。A.公司未分配利润B.社会保障支付C.失业救济D
在市场上,由于供给和需求力量的相互作用,市场价格()。A.只能高于均衡价格B.只能低于均衡价格C.趋向于均衡价格D.等于均衡价格
在对生活必需品持续实行最高限价后,政府往往不得不();当实行保护价格时,会出现过剩现象,如果没有伴随政府收购,就会出现变相降价。A.放弃保护价格或实行配给制
随机试题
关于边际成本曲线与各平均成本曲线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有()。
癃闭最基本的病机是
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
藏獒是世界著名的大型猛犬,原产于我国青藏高原,其性格刚毅,力大凶猛,是世界上唯一敢与野兽搏斗的犬,因此被赋予“东方神犬”的美誉,在西藏被称为活佛的坐骑。藏...
最严重的头皮损伤是()。A.头皮裂伤B.头皮挫伤C.头皮下血肿D.头皮撕脱伤E.骨膜下血肿
已知平面π过点(1,1,0)、(0,0,1),(0,1,1),则与平面π垂直且过点(1,1,1)的直线的对称式方程为()。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资本组成应该包括()。A.核心一级资本B.其他一级资本C.二级资本D.三级资本E.存款准备金
工料测量师在工程建设的立约前阶段的任务中,其( )阶段,根据建筑师、工程师草拟的图纸,制定建设投资分项初步概算。A.工程建设开始B.可行性研究C.方案
TheMeaningofDreams 1Dreamsplayanimportantroleinourlives.Ifthey...
自然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难以克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它是任何经济都难以避免的失业,也是正常的失业。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不属于自然失业的是()。A.张某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