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劳务公司异地承接劳务工程,完工后,木工队长王某没有把公司下发的工资足额发给工人

书海库2019-12-17  16

问题 某劳务公司异地承接劳务工程,完工后,木工队长王某没有把公司下发的工资足额发给工人就离去,劳务公司补发工人工资后准备起诉王某,得知王某从原籍出来后已有两年没回去。在以下选项当中,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王某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B. 王某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C. 劳务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D. 劳务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选项

答案A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本题中,王某离开原籍两年,因此不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而应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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