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五金公司发明了一种抗压轴承,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均获得了专利权,甲公司

书海库2019-12-17  14

问题 甲五金公司发明了一种抗压轴承,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均获得了专利权,甲公司将该项专利分别给予了乙公司在我国、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

选项 A.在L国购买由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进口至我国销售B.在我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改进后销售C.在我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用于某五金公司的抗压性能实验D.在L国未经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安装该抗压轴承的L国货船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A、B对应第1项的“专利权耗尽原则”,选项C不符合第4项的“非商业使用原则”,该原则仅限“使用”,不包括“制造”,选项D对应第3项的“临时过境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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