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A公司(卖方)与中国B公司采用FOB价格条件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货物

恬恬2019-12-17  25

问题 甲国A公司(卖方)与中国B公司采用FOB价格条件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货物保质期为交货后一年。B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货物在海运途中因天气恶劣部分损毁,另一部分完好交货,但在交货后半年左右出现质量问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有关贸易惯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A公司在陆地上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完成交货B、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C、对交货后半年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因风险已转移,A公司不承担责任D、对海运途中损毁的部分货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答案B

解析(原公布答案B,此题无答案)【考点】FOB【详解】FOB(船上交货)术语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的风险自船舷转移。FOB术语后标出的是装货港的名称,如FOB汉堡,表明该批货物的装货港是汉堡。1.交货:卖方须在指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2.风险转移: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3.双方义务:(1)卖方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及单证;办理出口手续;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2)买方义务:支付货款并接受卖方提供的单证;办理进口手续;租船或订舱并将船名和装货地点及时间给予卖方充分通知;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因为约定货物保质期为交货后一年,所以交货半年后发生的质量问题,依旧由A公司承担。所以C项错误。平安险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予赔偿。货物在海运途中因天气恶劣部分损毁,保险公司不赔。所以D项错误。本题出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生效之前。2010年通则中FOB、CFR、CIF三种术语省略了以船舷作为交货点的表述,取而代之的是货物置于“船上”时构成交货。故B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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