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在香港创业板发行与上市,如申请人具备24个月活跃业务记录,则公众人士持有

昕玥2019-12-17  15

问题 首次申请在香港创业板发行与上市,如申请人具备24个月活跃业务记录,则公众人士持有股份的市值不得少于()万港元;如申请人具备12个月活跃业务记录,则公众人士持有股份的市值不得少于()亿港元。

选项 A:2000   1B:3000   1C:2000   1.5D:3000   1.5

答案D

解析如新申请人具备24个月活跃业务记录,则公众人士持有股份的市值不得少于3000万港元;如新申请人具备12个月活跃业务记录,则公众人士持有股份的市值不得少于1.5亿港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Ap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