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

Freeti2020-05-20  16

问题 2016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日,乙丙约定,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双方在6月6日签订了转让合同。但没有通知甲,8月7日,甲向丙还款,乙告诉甲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第二天,丙跑去甲家,要求甲偿还债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仍需要向丙偿还债务B、甲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无效C、甲无需向丙偿还债务D、乙丙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甲同意,其转让行为无效

选项

答案C

解析债权让与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本题中,乙丙之间转让债权,没有通知甲,其中转让行为对甲不产生法律效力,甲不负有向丙偿还债务的义务,其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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