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地域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恬恬2019-12-17  29

问题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特殊地域管辖都是共同管辖B:对当事人而言,特殊地域管辖都是选择管辖C:特殊地域管辖都是合并管辖D:大多数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法院都有被告住所地法院

答案ABD

解析【考点】特殊地域管辖、共同管辖。详解: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特殊地域管辖的特点的掌握,同时还考查考生是否能够区别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要注意,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合并管辖,又称牵连管辖,是指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与该案有牵连的其他案件。所以,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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