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书海库2019-12-17  23

问题 下列关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其属于企业法人B:其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C:其设立必须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D: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条件之一是,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答案A

解析【考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法律性质和设立条件。详解:《证券法》第155条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该法第156条规定: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2)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3)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因此,B、C、D项正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非营利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因此,A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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