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甲认

恬恬2019-12-17  26

问题 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甲认为: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乙认为: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丙认为: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问存在着继承关系。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 A.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2 B.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1 C.甲的观点l、乙的观点l和丙的观点l D.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2

选项

答案AD

解析。关于学生甲的观点: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出现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阶级的形成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这些是法产生的根本原因,甲的观点l正确。关于法的起源还有其他各种学说,古罗马学者西塞罗是其中“神创说”的代表人物之一。在西塞罗看来,法律是从自然产生的,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人定法源于自然法,是自然法在世俗社会中的体现,甲的观点2正确。关于学生乙的观点:法的移植是指在一定基础上引进和吸收外国、外民族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继承的对象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乙的观点l正确。关于法的历史阶段有不同角度的划分方式,其中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等,乙的观点2正确。关于学生丙的观点: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法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内的所有居民,原始社会规范只适用于同血缘的本氏族部落成员。可见,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确定的是原始社会规范而不是法,丙的观点l错误。如前所述,法的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可见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丙的观点2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NQN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