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49
问题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选项
A.甲行为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B.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由于二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拐卖妇女罪。 A项,《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这里的两罪并没有牵连关系,本案中,收买并非为了出卖,即收买行为既非出卖行为的手段行为也非原因行为,出卖是收买行为完成后临时起意的。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C项正确,当选。 D项,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侵犯的都是妇女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侵犯的客体相同,但是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前者法定最高刑仅为3年有期徒刑,后者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最高为死刑。后罪明显偏重,两罪仅按照后罪处罚也符合惩罚犯罪、保护法益的要求,符合罪刑均衡。根据刑法的规定,收买后又拐卖的,只以拐卖妇女罪论处。因此,只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故D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m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
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
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
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
周某系H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H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周某的活动
王某在世时留下遗嘱,去世后将财产全部交给妻子刘某继承,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不想
随机试题
患儿,2岁。经常发生惊惕、惊悸,其病位在 A、肺 B、脾 C、心 D、肝
在化妆品的pH测定中,以下注意事项中,属于不必需的或原则性不正确的是()。 A
如果公司要你外出进修半年,但进修会导致你的收入减少一些,你会()。 A.进修
现代工程咨询方法中,()用于项目质量控制。
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在拟定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时,正确的做法是()。
以下对地市公司运检部履行职责描述正确的是(____)。
下列关于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必须符合规定的描述,正确的是()。 A.持
坚龙胆药材的性状特征是A.药材上部有显著的横皱纹,木质部有5~8个筋脉点环列B.药材表面无横皱纹,外皮膜质易脱落,木部呈实心柱状C.药材表面有纵向或扭曲的纵皱纹
共用题干 老年,男性患者,发现右侧腹股沟可复性肿物3年。8小时前,用力咳嗽后突感疝块明显增大,腹痛剧烈,伴呕吐、发热、全身不适。查体:右腹股沟及阴囊可扪...
人体降钙素来源于A.甲状腺滤泡旁细胞B.甲状腺滤泡上皮细胞C.甲状旁腺主细胞D.成骨细胞E.破骨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