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不可以通过转让请求

shuhaiku2020-05-20  13

问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不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选项

答案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提示: 查看答案、解析,请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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