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为2 000万元,发生销货折让共计200万元(发票已

tikufree2019-12-17  15

问题 某工业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为2 000万元,发生销货折让共计200万元(发票已注明),该企业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其部分会计核算资料如下:(1)在管理费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2)向某公司借款80万元,企业全年支付该项借款利息9.6万元(银行同类同期月贷款利率为8.4%),企业将其全部列入财务费用;(3)赞助当地举办的运动会11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4)直接向某敬老院捐款8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假定其他业务无问题,并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税收优惠事项。上述项目中,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是( )。

选项 A.折旧B.养老保险基金C.运动会赞助费D.直接向某敬老院的捐款

答案CD

解析【解析」赞助支出属于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直接向某敬老院的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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