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某市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用于加工烟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甲企业为某市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用于加工烟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880万元,烟叶税税率20%;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加工厂(乙企业)加工烟丝,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0万元(含代垫辅料2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领用本月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80%用于生产卷烟。
  (4)甲企业销售卷烟给批发企业(丙企业)40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200万元、增值税192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丙企业2%的折扣;丙企业当月零售28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万元。
  (5)甲企业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3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00万元,支付含税运输费用15万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3.2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6)甲企业购进自用的运输卡车2辆,每辆卡车支付不含价款4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购入一辆客车,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7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生产环节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250元/箱;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业务(2)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2)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丙企业批发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购进车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7)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
  (8)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甲企业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80×(1+20%)×12%+10×10%=127.72(万元)   提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烟叶生产烟丝,因为烟丝税率为16%,所以烟叶按照12%抵扣进项税。   (2)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80×(1+20%)×88%+10+50]÷(1-30%)×30%=423.98(万元)   (3)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的税率执行。乙企业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23.98×(5%+3%+2%)=42.4(万元)   (4)丙企业批发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11%+280×250÷10000=117(万元)   (5)甲企业购进车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40×2×16%=12.8(万元)   (6)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127.72+50×16%+12.8=148.52(万元)   (7)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192+900×16%+23.2÷(1+16%)×16%=339.2(万元)   (8)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339.2-148.52=190.68(万元)   (9)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200×56%+400×0.015+[900+23.2÷(1+16%)]×56%+300×0.015-423.98×80%=85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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