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评级机构评级委员会委员及评级从业人员在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期间,本人、直系亲属与

Loveyou2019-12-17  31

问题 证券评级机构评级委员会委员及评级从业人员在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期间,本人、直系亲属与受评级机构、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发生累计超过( )万元的交易,应当回避。

选项 A.20 B.30C.50 D.8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资信评级业务人员的回避及禁止行为。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建立回避制度。证券评级机构评级委员会委员及评级从业人员在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本人、直系亲属持有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股份达到5%以上,或者是受评级机构、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本人、直系亲属担任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人、直系亲属担任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项目签字人;4.本人、直系亲属持有受评级证券或者受评级机构发行的证券金额超过50万元,或者与受评级机构、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发生累计超过50万元的交易;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足以影响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证券评级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评级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兼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Rx9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