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港池开挖、吹填造陆工程,开挖区的土质上层为中细砂、中层为黏土、底层为岩石,各层

恬恬2019-12-17  35

问题 某港池开挖、吹填造陆工程,开挖区的土质上层为中细砂、中层为黏土、底层为岩石,各层的开挖单价分别为18元/m3、46元/m3、250元/m3 (含炸礁、清渣等)。 分别采用1250m3/h绞吸式挖泥船、8m3/h抓斗式挖泥船、炸礁船等组合施工。因为水域狭窄,不能分区施工。合同规定:在筑好抛石围堰后吹填中细砂,围堰石料由业主供料。该工程于2002年6月28日开工,合同工期180d,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项:(1)抛筑围堰时,附近农民因征地补偿未谈妥而阻挠施工,导致停工28d(2002年 7月1日?7月28日);(2)抛筑围堰时,业主供料延误7d(2002年7月30日?8月5日);(3)开挖中细砂时,由于用船紧张,挖泥船进场推迟,为赶回工期,经监理同意,施工单位换用功率更大的1450m3/h绞吸式挖泥船进场,因此增加调遣费25万元,但仍使工期延误10d;(4)在用8m3/h抓斗式挖泥船开挖黏土时,发现实际土质标高与设计不符,实际岩面标高浅于设计岩面标高,经监理确认,岩石开挖工程量增加了 1. 5万m3,应业主、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炸礁设备进场,保证了该阶段工期,因此增加了调遣费62万元。问题:(1)施工单位从上述事项中哪些可获得工期补偿?哪些不能获得索赔?并说明理由。(2)村民阻挠施工,应按怎样的程序向监理提出索赔?可提出哪些费用索赔?(3)换用更大功率的绞吸式挖泥船进场造成的费用增加,可否提出索赔?为什么?(4)因土质不符增加的成本,应怎样索赔?计算炸礁、清渣的可索赔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可获得的工期索赔:28d+7d=35d。依题意这28d与7d是不重复的,所以总计是 35d。村民阻挠施工导致停工28d属业主责任;业主供料不及时,延误工期7d,合同规定属业主责任;施工单位因为用船紧张,挖泥船进场推迟,换用大功率船,尽管经监理同意,但由于是施工单位自己的原因,所延误的10d工期不能获得索赔。(2) 1)书面向监理提出索赔通知书:延误发生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项目部向监理提出书面索赔通知书;2)提交索赔资料:项目部向监理提出书面索赔通知书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提交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本项目可提出以下的费用索赔:设备停置费、现场管理费。(3)换用更大功率的绞吸式挖泥船进场造成的费用增加不应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所致。(4)由于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应通过设计变更进行索赔。可索赔额:设备调遣费:62万元。岩面标高浅了炸、清岩费增加:250×1. 5万= 375万元。相应的挖黏土费减少:46×1. 5万=69万元。费用总(增加)索赔额:(375-69)+62 = 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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