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张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建筑

Loveyou2019-12-17  37

问题 2013年3月1日,张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建筑面积为80m2、售价23000元/m2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2013年7月1日,房屋竣工后,乙房产测置机构测量,该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60m2,未封闭阳台面积为6m2,套内墙体面积为8m2,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15m2。关于房屋面积误差,张某合理的处理的方式为( )。

选项 A.购房价款维持不变B.应补缴购房款13.8万元C.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D.应补缴购房款5.52万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部分=71+15=86 m2,面积误差比=(86-80)/80=7.5%﹥3%,合同没有约定面积误差比的,本题中按建筑面积计价,面积误差比超过3%,买受人就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面积大于预测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 之内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张某应补缴房产款=80×(1+3%)×23000-80×23000=5.52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lLs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