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市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公开招标。经资格预审后,确定 A、B、C 共3 家合格投标人。该 3 家投标人分别于 10 月 13~14 日...

admin2020-12-24  24

问题 背景:某市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公开招标。经资格预审后,确定 A、B、C 共3 家合格投标人。该 3 家投标人分别于 10 月 13~14 日领取了招标文件,同时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50 万元、购买招标文件费 500 元。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 10 月 31 日,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为 12 月 30 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次年 1 月 30 日。招标人对开标前的主要工作安排为 10 月 16~17 日,由招标人分 别安排各投标人踏勘现场;10 月 20 日,举行投标预备会,会上主要对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能提供的施工条件等内容进行答疑,考虑各投标人所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不同,将不对施工图做任何 解释。各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
该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确认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规定,对提前竣工、污水处理成本偏差等因素进行价格折算。
价格折算的办法如下:该工程招标工期为 30 个月,承诺工期每提前 1 个月,给招标人带来的预 期收益为 50 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高的,每高一个百分点投标报价增加 2%, 每低一个百分点投标报价减少 1%,高于 10%该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 A:投标报价为 4850 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规定标准高 2 个百分点,承诺的工期为 30 个月。
投标人 B:投标报价为 4900 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规定标准高 1 个百分点,承诺的工期为 29 个月。
投标人 C:投标报价为 5000 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规定标准低 2 个百分点,承诺的工期为 28 个月。
评标工作于 11 月 1 日结束并于当天确定中标人。11 月 2 日招标人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了评标 报告;11 月 10 日招标人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 月 1 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12 月 3 日招 标人将未中标结果通知给另两家投标人,并于 12 月 9 日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人。
问题: 1.在该工程开标之前所进行的招标工作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列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最终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应推选谁为中标候选人。
3.请指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的工作有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1)要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不妥; 理由:投标保证金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不妥; 理由:从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能少于20 日。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妥; 理由:应与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4)踏勘现场安排不妥; 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投标预备会上对施工图纸不做任何解释不妥; 理由:招标人应就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2.(1)污水处理成本偏差因素的评标价格调整: 投标人A:4850×2×2% =194(万元) 投标人B:4900×1×2% =98(万元) 投标人C:5000×2×(-1%)= -100(万元) (2)提前竣工因素的评标价格调整: 投标人A:(30-30)×50 =0(万元) 投标人B:(29-30)×50 =50(万元) 投标人C:(28-30)×50 =-100(万元) (3)最终评标价的计算: 投标人A:4850+194-0=5044(万元) 投标人B:4900+98-50=4948(万元) 投标人C:5000-100-100=4800(万元) 投标人C 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3.(1)评标工作结束后当天确定中标人,不妥; 理由: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 天)满后并无异议,才能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向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报告内容,不妥; 理由:应提交招投标活动的书面报告,而不仅仅是评标报告。 (3)招标人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 理由:还应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 (4)招标人通知未中标人时间不妥; 理由:应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5)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妥; 理由: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 日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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