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

Loveyou2019-12-17  20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效力低于《刑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D、是学理解释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立法法》第五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选项B错误,《立法法》第四十五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据此可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仅就《刑法》作法律解释。选项C正确,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被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大解释三种。本题情形属于限制解释。选项D错误,非正式解释又称为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情形不属于学理解释,属于正式解释(法定解释、有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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