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Loveyou2019-12-17  12

问题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B: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C:指令再审不得指定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D: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答案BC

解析【考点】再审程序。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5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A选项正确。第246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B选项错误。第244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C选项错误。第24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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