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

tikufree2020-05-20  25

问题 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选项

答案B

解析《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本题中,授权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相当于一般委托代理,签收诉讼文书不属于需要特别授权的行为,因此由律师代为签收的行为有效。而放弃诉讼请求属于需要特别授权的行为,所以本案中律师无权代为放弃诉求,B正确,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郭某即使已经委托律师,但没有特殊情况,仍然要出庭,A错误。《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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