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

shuhaiku2020-05-20  20

问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A.缓办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C.退回起草部门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选项

答案AC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赋予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的权力,同时对审查的内容和处理方式作出了规定,本题涉及的正是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的处理。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符合本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国务院法制机构有两种处理方式,即缓办或退回起草部门。故,选项AC正确,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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