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

恬恬2019-12-17  24

问题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B.《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答案BC

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与作为法律的《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是不相同,故A项错误。一般认为,宪法、行政法等法属于公法。《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范畴,故属于公法,故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下位法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适用上位法。为维护法制统一,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对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一并进行判断。经判断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应当依据上位法认定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本题中,下位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扩大了上位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幅度的范围,故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故C项正确。行政法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只能不予适用,无权撤销。根据宪法,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77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