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公民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下列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公民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下列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题库总管
2019-12-17
65
问题
公民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下列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选项
A: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B: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C: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D:男方在女方失业后三个月内提出离婚
答案
D
解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cL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
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从事下列哪一行为?
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法律语言、法律适用、法律条文和法律渊源,下列哪一选项不成立?
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
随机试题
对放疗及化疗均敏感的肺癌类型是 A.鳞癌 B.小细胞癌 C.大细胞癌 D
外表面灰棕色或黄棕色,栓皮松软常呈鳞片状,易剥落。内表面黄色或淡黄棕色,较平滑,
下列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是
根据《合同法》,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2014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结合加涅提出的教学观点,谈谈教学中要完成的有关教学事项。
作为意大利继《木偶奇遇记》之后又一部流传各国的儿童文学佳作,给意大利和作者本人带来了世界性声誉的作品是( )A.《爱的教育》B.《水孩子》C.《小熊维
生理自我在几岁左右基本成熟?()A.1岁B.3岁C.5岁D.7岁
茯苓药材主产地是A.广东,广西,云南B.陕西,山西C.四川,青海,西藏D.安徽,云南,湖北E.辽宁,吉林,黑龙江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拥有的权利不包括()A:出租房屋出售时,有优先购买权B:经出租人同意有转租权利C:有要求保障房屋安全的权利D: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权利
某债券息票利息为8%,面值100元,离到期还有4年,当前价格是95元,每年付息,那么该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为()。A:10.22%B:8.42%C: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