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土局与房建公司签订《出让项目用地合同》,由房建公司建造一个文化广场,每亩1

书海库2020-05-20  29

问题 某市国土局与房建公司签订《出让项目用地合同》,由房建公司建造一个文化广场,每亩10万元。后来房建公司将该土地以每亩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城公司。东城公司支付了款项后,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将该土地开发成商品房。后来房建公司发现东城公司变更了合同规定的用途。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东城公司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B、东城公司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C、房建公司可以收回土地或要求东城公司补交出让金D、房建公司不可以收回土地或要求东城公司补交出让金E、该出让项目用地合同自始无效

选项

答案A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东城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依《物权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东城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的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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