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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因与丈夫黄某不合,离家不归。一天,其女(12周岁)来到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
刘某因与丈夫黄某不合,离家不归。一天,其女(12周岁)来到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
shuhaiku
2019-12-17
40
问题
刘某因与丈夫黄某不合,离家不归。一天,其女(12周岁)来到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毒药毒杀黄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黄某的饭中,黄某食用后中毒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女儿杀人,应当从重处罚B.刘某教唆其女儿杀人,属于共同犯罪C.对于刘某,应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D.对于刘某,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
答案
D
解析
关于AB选项。教唆犯的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是指教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或是巳满 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教唆不满14周岁或是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犯罪行为之外的犯罪的,是间接正犯,应该按照间接正犯处理,不构成教唆犯。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不是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不适用关于教唆犯从重处罚的规定。因此,AB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C选项。根据《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传授犯罪方法罪。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D选项。刘某指使其12岁的女儿毒死黄某,刘某是间接正犯,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女才12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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