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shuhaiku2020-05-20  13

问题 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  )裁决。A、民政部门B、人民法院C、社会保障部门D、人民政府

选项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应当注意的是,相关单位的指定是人民法院裁决的前置程序,未经指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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