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从B公司购得一批水泥,双方约定因为合同发生纠纷交由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买方

书海库2019-12-17  14

问题 A公司从B公司购得一批水泥,双方约定因为合同发生纠纷交由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买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货物7日内向卖方提出。A公司收到货物后,没有提出异议。然后A公司又将水泥卖给了C公司,C公司在收到水泥后提出水泥不符合合同要求,随即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可以将B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果A公司和B公司之间没有仲裁协议,就可以将B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即使A公司和B公司之间没有仲裁协议,也不能将B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B公司是否参加诉讼,由B公司自己决定

答案C

解析【考点】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情况。详解:根据《经济审判规定》第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于……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经济审判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因此,本题中,B公司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原因有两条,分别为A、B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和A公司没有在异议期内提起异议,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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