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出电传政府一级黄豆1000吨,每吨110美元CIF(黄埔

天天题库2019-12-17  16

问题 巴西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出电传政府一级黄豆1000吨,每吨110美元CIF(黄埔),2006年2 月1日装船,20天内复到有效。”中国公司回电称接受你方条件,2006年2月15日装船,请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引起黄豆价格上涨,巴西公司将黄豆卖给他人。根据国际贸易的法律与惯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中国公司回电因改变了装船时间构成反要约B.中国公司回电并没有对原要约构成实质性变更C.由于两公司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巴西公司将货物卖给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D.巴西公司对中方所作的更改没有及时表示反对,中方回电构成承诺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____《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____反要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第3款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进行了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 交货时间和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 责任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 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即构成反要约。本题中,“提供原 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条件的添加并不属于对要 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不构成反要约;装船时间的“改变”表明交货时间的变更,因为在CIF术语下,装船时即交货,因此中国公司的回电构成了反要约。合同不成立,A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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