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
昕玥
2019-12-17
21
问题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年龄、绑架罪、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15周岁的甲不对绑架罪负责,仅对故意杀人罪负责,甲、乙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故A项正确。虽然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但不能据此否定乙构成绑架罪,因为乙的行为完全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故B项正确。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故D项正确。 “杀害被绑架人”不要求本人亲自杀害被绑架人,包括利用他人杀死被绑架人的情形。从外观上看,乙并未亲自杀害丙,丙系死于甲之手,但是,在剥夺丙的生命这一点上,乙与甲属于共同犯罪,因此,并未亲自杀人的乙也应对甲杀害丙的行为负责。乙属于在绑架犯罪过程中,(在共同故意杀人的限度内)利用其他共犯人杀害被绑架人,故对其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故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m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有()行为的,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上10
某项目前五年累计财务净现值为50万元,第6、7、8年年末净现金流量分别为40、4
某建设项目,设备安装费按设备购置费的15%计算,为450万元;建筑工程预算之和为
某工业项目建设投资额8250万元(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为620万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进口一批原材料,价款50万元(折合人民币
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
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发行人聘任保荐人和主承销商的说法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
下述哪项不符合水痘的临床特点: A.发热或不发热 B.皮疹一齐出现 C.丘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规律性。
下列不属于影响设备租赁的主要因素的选项是()。
某套100m2的期房一年后竣工投入使用,目前类似现房的市场价格为10000元/m
教科书在编排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脑出血患者,医嘱给予20%甘露醇静脉滴注,其主要作用是A.降低血压B.营养脑细胞C.帮助止血D.降低颅内压E.保护血管
《中国药典》(2010版)规定,牛黄药材的质量控制成分是A.去氧胆酸B.石胆酸C.牛磺酸D.胆红素和胆酸E.以上均不是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的项目。A:工期长、工程量变化幅度很大B:工期长、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太大C: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太大D: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很大
世界上第一个较为规范的期货交易所是1848年由82位商人在芝加哥发起组建的()。A:芝加哥商业交易所B:伦敦金属交易所C:纽约商业交易所D:芝加哥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