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下列关于挪用公款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陈某是某央企的总经理,其好
下列关于挪用公款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陈某是某央企的总经理,其好
昕玥
2019-12-17
41
问题
下列关于挪用公款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是某央企的总经理,其好友找到他声称自己的妻子需要做手术尚缺10万元,让其帮忙从企业中挪点钱救急。陈心想救人要紧,于是将单位公款挪给其使用。其友将该款用于购买走私物品。1个月后,因营利其好友将款项如数归还,并谎称其已 经得到其他的资助,陈某构成挪用公款罪B.某国有单位领导谢某指使会计郭某将本单位购买的15万元国库券借给他人用于在银行质押贷款,担保期为5个月,质押期满,国库券被收回单位,谢某构成挪用公款罪C.国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杨某见其弟被逼债无法偿还而四处躲藏,遂从自己所保管的银行库款中取出5万元帮弟弟将赌债还上。为应付10日后的检查,杨某从其朋友处将款项筹来还上,杨某构成挪用公款罪D.国有公司总经理张某见其弟弟失业在家,甚为失落,于是给其30万元让其做点小生意,其弟问钱从哪来,张某说公家的,你放心用吧,赚了钱还给我就行,其弟与张 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选项
答案
BC
解析
B、C考点:挪用公款罪讲解:关于A项。陈某不知其好友款项的具体用途,因此属于超期未还型的挪用公 款行为,因时间未超过3个月,不能成立该罪。故A项错误。关于B项。国库券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且挪用时间超过3个月时间,应成立挪用公款罪。故B项正确。关于C项。杨某明知款项用于归还赌债,符合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归还个人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产生的欠款,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条件,构成挪用公款罪。故C项正确。关于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如果使用人仅仅知道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来的公款而使用的,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因此张某的弟弟并不构成共犯。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p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科学研究成果表述的主要形式有()。 A.调查报告 B.研究方案 C.学术论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班级是学校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行政组织 B.每
高某(女,22岁)是某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是正确的? A.仲裁应当开庭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A.被告对人民法院管
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 B.赠与合
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
对王锋与陈莹共同购买张明私房3间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王锋、
下列关于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随机试题
乳酸循环的生理意义( )。 A、维持血糖水平在正常范围 B、维持机体的酸碱
(七)某建筑公司有瓦工青年突击队甲、乙、丙、丁共四个队,四个队人数分别为10、1
下列情形中,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是( )。 A.紧急抢险
一般认为,期货交易最早萌芽于欧洲。( )[2013年3月真题]
下列属于维生素B。缺乏表现的有()。
纳人统计的国有企业,包括82个中央部门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124户中央管理
有效实施课程应该注意哪些因素?
央视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再次掀起全国书写“方块字”的热潮,通过电视,网络,手机应用等形式吸引观众广泛参与,让人们在娱乐之中领略了“汉字之美”。这表明...
从皮疹辨,上述何为麻疹A.先于耳后、面部,逐渐分布于全身,3~4天出齐,皮疹呈玫瑰色斑丘疹,可互相融合B.先见于颈、胸、腋下,2~3天遍及全身,呈猩红色点状,
产品组合的维度中,产品组合的()是指产品线中每种产品有多少花色品种、规格等。A.宽度B.长度C.深度D.关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