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和开庭前准备工作,具有哪些特点?

恬恬2019-12-17  21

问题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和开庭前准备工作,具有哪些特点?

选项 A: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法院内设立的少年法庭进行审理B: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并经过必要培训的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的干部、教师或者离退休人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工作人员担任C:开庭审理前,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安排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等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会见D: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并告知诉讼的程序及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的特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法院内设立的少年法庭进行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并经过必要培训的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的干部、教师或者离退休人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工作人员担任。开庭前准备工作的特点: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并告知诉讼的程序及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开庭审理前,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安排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等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会见等。据此,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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