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李某将违规停放在路边且影响通行的丁某的轿车拖移至附近停车场后,丁某发现车不在

书海库2019-12-17  35

问题 交警李某将违规停放在路边且影响通行的丁某的轿车拖移至附近停车场后,丁某发现车不在原地,就问仍在执勤的李某。李某告知停放地。丁某到停车场将车开走了。李某的拖车行为属于:()

选项 A:行政强制措施B:行政处罚C:代履行D:直接执行

答案C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据此,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财物或者行为的暂时限制或控制。李某的拖车行为,并没有控制丁某的轿车,故排除A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措施。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罚。李某拖车,是为了丁某的轿车不影响交通,不是为了惩罚,故排除B项。《行政强制法》第52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丁某违规停放的轿车,显然属于该条所称“需要立即清除道路的障碍物”。李某拖车行为,属于该条所称立即代履行。故C项正确,D项错误。特别注意:立即代履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特殊情形。普通的行政强制执行,是先有作为执行根据的基础行政决定,再有行政强制执行。在立即代履行情形下,无作为执行根据的基础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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